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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使用新版定额发票报销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4-08 点击:

关于使用新版定额发票报销的通知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1号文件要求,我省将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计财处将于2019年4月8日起停止接收旧版定额发票,改为受理新版定额发票。新版定额发票刻有《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》形状为椭圆形,内环加刻一细线,上环刻制“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”字样,中间刻制“国家税务总局”字样,下环刻制“四川省税务局”字样。现将新版定额发票监制章及新版定额发票样本附上:

计划财务处

2019-4-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