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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退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7-14 点击:

关于清退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的通知

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[川教函( 2020)162号]文件精神,学校本着关心关爱学生出发,决定将于暑假期间向学生结算清退疫情防控期间的住宿费。具体结算清退方法如下:

一、全学年按10个月计算,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,将学生缴纳的全学年住宿费换算为每个月的住宿费。本学期在校学习3个月,退2个月的住宿费。

二、学校在向学生清退疫情期间的住宿费时,没有扣除成本。具体退费金额为:

缴纳住宿费650元/年的,退130元/人;

缴纳住宿费800元/年的,退160元/人;

缴纳住宿费1000元/年的,退200元/人;

缴纳住宿费1200元/年的,退240元/人。

尚未缴纳2019—2020学年度住宿费的同学,请尽快缴清住宿费后,再退疫情防控期间的住宿费。

请学校学管部门收集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班级、银行卡号等数据后交计财处,由计财处统一退费到每位学生银行卡上。

2020年7月14日